“我院秉持‘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堅持以端口前移嚴控訴訟增量、以觸角延伸消減矛盾存量、以重心下沉防范源頭變量,著力提升檢察環節訴源治理成效,為推動更高水平法治天祝建設融入更多檢察元素、貢獻更大檢察力量。”天祝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陳明德介紹。
堅持端口前移
嚴控訴訟增量 凝聚治理之能
該院始終把嚴控訴訟增量作為加強訴源治理、助推法治建設的關鍵環節,嚴把監督關口,準確區分罪與非罪界限,防止案件“帶病”進入檢察環節,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嚴控不必要程序,有效減輕當事人訴累;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審前主導作用,從政治高度理解運用法律,從社會視角考慮法理事理情理,綜合考量案件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性等,該寬則寬,該嚴則嚴,寬嚴相濟,罰當其罪,有效降低社會對抗。
堅持觸角延伸
消減矛盾存量 提升治理之勢
該院嚴格落實“四下基層”要求,用心用情對待每一項群眾訴求,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有效探索司法辦案、信訪風險評估、矛盾化解途徑,從源頭減少矛盾存量,提升綜合施治能力;注重凝聚合力提升訴源治理成效,分別與青海省互助縣檢察院、蘭州市永登縣檢察院簽訂祁連山區域、莊浪河流域跨區域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協作機制,與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共同推進社會治理方面機制6項,實現“1+12”的治理功效;通過依法辦理民事支持起訴案件38件,幫助農民工討薪50余萬元,有力保障了特殊群體合法權益;連續2年邀請心理咨詢師為未成年人開展心理健康輔導,關注貧困當事人并及時發放司法救助金5.3萬元,將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訴前。
堅持重心下沉
防范源頭變量 釋放治理之效
該院以檢察建議為驅動,以實踐創新為突破,以全民守法為目的,充分發揮檢察建議推動社會治理作用,以依法監督的“我管”促職能部門依法履職“都管”,有效提升源頭治理成效,辦理的4件公共安全、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案件獲評全省檢察機關典型案例;主動適應刑事犯罪結構變化,在全縣范圍推行輕微刑事犯罪擬不起訴人參與社會公益服務活動,推動構建政法委綜合協調、檢察機關牽頭落實、鄉鎮(社區)具體負責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體系,為法治天祝建設提供檢察路徑,通過“兩微一端”以案釋法、巡回聽證現身說法、進村入企宣講普法等多途徑開展法治宣傳,推動全民法治意識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