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0日,110指揮中心接到張某報案,稱其妻子自殺身亡。到案后,張某說事發當天他和妻子因瑣事發生爭吵,之后自己便去臥室睡覺,凌晨時發現妻子已用天然氣自殺身亡。經立案偵查,公安機關以張某涉嫌故意殺人罪(不作為的間接故意)移送蘭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干警審查發現,本案中被告人供述與在案的其他證據存在矛盾,被害人死因不確定、案件定性存在問題,如果沒有關鍵性證據印證,該案將作存疑不起訴處理。但是,就在檢察技術人員進行電子數據鑒定時,卻從扣押的兩部手機及家庭監控視頻中,找到張某殺害妻子,并偽造其自殺現場的證據……
來源:甘肅省檢察院政治部宣教處、蘭州市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