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泉市委政法委、酒泉市檢察院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黨委政法委執法監督和檢察機關法律監督銜接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進一步增強監督合力,以構建上下貫通、系統完備、規范高效的執法司法制約體系,營造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良好法治氛圍,更好維護公平正義。
《實施意見》堅持黨的領導、依法規范、公平公正、問題導向原則,提出建立健全監督銜接工作機制、工作聯席會議機制、報請監督工作機制、銜接工作反饋機制、數據信息共享機制、人才保障機制和考核評價機制,黨委政法委通過聽取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匯報,對要求開展的法律監督事項在指定期限書面報告監督情況,黨委政法委和檢察機關聯合開展專項監督,為依法開展監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實施意見》明確,黨委政法委在開展執法監督中發現,可以要求同級檢察機關開展法律監督的事項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判決書及裁定書可能錯誤或訴訟及執行活動可能違法;刑事、民事和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突出問題需要檢察機關開展專項法律監督;政法干警在執法司法活動中涉嫌違法犯罪,屬于檢察機關偵查管轄范圍;需要由檢察機關調查核實的重大敏感案件或線索;其他需要檢察機關依法進行法律監督的。
《實施意見》要求,市委政法委、市檢察院要加強對全市執法監督和法律監督銜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業務指導。政法各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積極配合黨委政法委開展執法監督和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把履行執法司法職責與接受外部監督放在同等重要位置,推進司法機關公正廉潔執法。各級政法干警要自覺接受黨委政法委執法監督和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堅持嚴格規范文明執法,努力提升執法司法工作水平,為建設更高水平平安酒泉、法治酒泉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