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威市檢察院出臺《落實全面從嚴管黨治檢主體責任約談工作辦法》(以下簡稱《工作辦法》),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有機結合,加強對全體黨員及干警職工的教育、監督和管理,加大檢察權運行內部監督制約,促進公正廉潔規范司法。
《工作辦法》以《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共中央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等規定為依據,以傳達精神、傳遞責任、傳導壓力、了解情況為主要目的,包含約談主體、約談對象、約談原則、約談方式、約談分工、約談要求和約談運用等內容,通過常態化運用“第一種形態”突出源頭預防,適時監測和排查廉政風險點,及時敲響思想警鐘,消除廉政風險隱患。
《工作辦法》明確在兩級檢察院修訂完善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實施細則和全面排查廉政風險點基礎上,按照新時代檢察工作新形勢、新要求,依據檢察人員權力清單和職權事項,堅持政治性、思想性、政策性、針對性原則,突出源頭預防,注重防范實效,著力構建權責清晰、風險明確、全程覆蓋、預警及時、有效管用的司法辦案廉政風險防控體系,通過積極探索實踐,提升能力水平,不斷總結完善,在全市檢察機關權力運行監督制約體系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
《工作辦法》明確堅持嚴格管理與履職保障相結合,找準找全重點崗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廉政風險點,堅持預防為主與依法懲治相結合,針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采取預防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對已發現的問題,以零容忍的態度,依紀依規依法嚴肅處理,確保檢察人員依法用權、公正履職、廉潔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