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制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活動,保護生物多樣性,修復生態環境,6月5日,靜寧縣2023年野生動物保護暨中華蟾蜍增殖放流活動在靜寧縣城川鎮吳廟村蘋果谷舉行,被告人王某某等5人購買的6000余只中華蟾蜍幼體被有序投放到蘋果谷及東峽水庫庫區。
本次增殖放流活動由平涼市檢察院、靜寧縣政府組織,平涼市崆峒區檢察院主辦,平涼市林業和草原局、靜寧縣林業和草原局承辦。為確保增殖放流的科學性,平涼市檢察院、平涼市崆峒區檢察院與主管部門深入磋商,確定了采購、投放蟾蜍幼苗的種類、數量、時間、地點、運輸等事項,制定了詳細方案。
據了解,2021年3月至2022年4月期間,被告人王某某等3人多次采用網捕方式非法狩獵野生蟾蜍出售牟利,劉某某等2人明知是非法狩獵的野生蟾蜍而予以收購,共計捕獵野生蟾蜍千余斤。王某某等人的行為破壞了野生動物種群和生態平衡,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按照案件集中管轄規定,平涼市崆峒區檢察院以非法狩獵罪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王某某等人提起公訴,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擔生態修復責任。法院經審理,判處王某某等5人六個月至二年六個月,緩刑一年至三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判決以上被告按照《增殖放流生態修復方案》要求,在指定區域內分批分次實施增殖放流中華蟾蜍18360只(為原獵捕數量的2倍),替代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責任。
活動期間,檢察機關和法院干警還向群眾宣講了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發放了宣傳冊,開展了法律咨詢。
“此次活動可有效增加蟾蜍野外種群數量,推動野生動物資源修復和保護,同時廣泛宣傳野生動物對促進生態平衡的重要性,可增強群眾保護野生動物意識,具有較高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果?!鞭k案檢察官表示。
“這次活動給大家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宣傳課,我們平常田間地頭所見的野兔子、麻雀、野雞、野豬、蛇、癩蛤蟆都屬于野生動物資源,不能隨便捕捉,捉它們不僅破壞當地野生動物資源和生態平衡,情節嚴重還會觸犯刑法?!眳⑴c增殖放流活動的群眾說。
據介紹,近年來,平涼市檢察機關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促進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健康發展,2021年至今,共立案辦理非法狩獵公益訴訟案件53件,提起公益訴訟17件。該市檢察機關主動加強與行政機關的溝通磋商,工作中強化聯動協作,實現信息共享,及時跟進調查取證,借助專家力量,提出專業修復意見,通過民事公益訴訟手段,促使侵權人履行生態修復責任,精準監督不斷提升野生動物保護質效;積極探索適用勞務代償方式,組織違法行為人補植復綠,進行替代修復;通過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專項整治、增殖放流等活動,增強群眾野生動物辨識能力和法律意識,提高群眾保護野生動物的自覺性,形成良好社會氛圍;通過案件辦理從根源上發現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社會治理中的問題和不足,充分發揮修復、普法、警示等作用,多方面化解社會矛盾,協同行政主管機關齊抓共管,逐步形成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的社會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