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武威市委召開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會議要求,全市檢察機關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一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和省委、市委《實施意見》,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強的使命擔當,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依法能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踔厲奮發、勇毅前行,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幸福美好新武威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實施意見》從把黨的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加強黨委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領導、推動黨建與檢察業務工作融合發展等3個方面對檢察機關始終堅持黨的絕對領導作出明確要求。從推進更高水平的平安武威建設、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強化民生司法保障、促進提升社會治理效能等4個方面明確檢察機關發揮法律監督作用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重要作用。
《實施意見》從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強與監察機關辦案銜接和協作配合、強化刑事立案和偵查活動監督、強化審判活動監督、強化刑事執行和監管執法監督、精準開展民事訴訟監督、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積極穩妥推進公益訴訟檢察監督、提升法律監督效能等9個方面明確檢察機關強化法律監督的關鍵環節和主要抓手。從加強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監督制約、加強和改進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加強檢察機關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確保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強化檢察技術支持應用等5個方面提出要切實為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提供良好的履職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