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白銀市委召開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中共白銀市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市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會議要求,全市檢察機關要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黨的絕對領導,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推動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高質量發展,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幸福美好新白銀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實施方案》對標中央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要求,結合白銀經濟社會發展、法治建設和檢察工作實際,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機制引領和務實舉措相銜接,落實上級要求和強化基層創新相配套,對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市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提出明確落實舉措和保障要求。
《實施方案》圍繞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白銀、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強化民生司法保障、促進提升社會治理效能4個方面,對檢察機關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提出要求。從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強檢察機關與監察機關辦案銜接和配合制約、強化刑事立案與偵查活動監督、強化審判活動監督、強化刑事執行與監管執法活動監督、精準開展民事訴訟監督、全面深化行政檢察監督、穩妥推進公益訴訟檢察監督、提升法律監督效能9個方面,明確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質效的具體措施。從堅持以政治建設統領檢察工作、加強檢察機關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3個方面,對加強檢察機關自身建設提出具體要求。從加強黨的絕對領導、加強監督制約、加強履職保障3個方面,明確加強對檢察機關履職的支持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