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昌市檢察院聯合人社局出臺《關于在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中加強協作配合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建立協作配合機制,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意見》規定,充分發揮檢察機關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職能和人社部門行政執法優勢,通過開展專項行動、聯合督辦案件、建立線索雙向移送機制及信息共享機制等有效措施加強部門協同聯動,共同推動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建立檢察監督與行政執法銜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工作情況、分析問題及原因,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措施。
檢察機關、人社部門發現對方在監督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中存在問題的,可及時提出建議,推動問題在兩個月內整改落實到位。人社部門在履職中發現行政手段無法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且農民工因訴訟能力、經濟條件或其他原因無法提起訴訟的,可將線索移交檢察機關,檢察機關審查后對符合條件的,積極支持起訴。
《實施意見》明確,檢察機關與人社部門要明確職責、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合力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加強業務協作培訓,通過共同組織業務培訓、互相邀請業務專家授課、舉辦工作論壇、召開案件論證會等方式,研究解決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保護實務問題,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良好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