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涼市檢察院與法院、司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婦聯、殘聯等單位會簽《關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訴協作配合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進一步促進民事支持起訴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最大程度發揮民事支持起訴在保護弱勢群體中的作用。
《意見》指出,各協作單位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加強協作配合,以支持起訴、法律援助、司法調解為抓手,加大對農民工、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遭受家庭暴力及被虐待遺棄受害者等弱勢群體的權益保護。
《意見》明確,民事支持起訴要堅持有限介入、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支持案件的正當性和必要性、尊重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等基本原則,并對檢察機關支持起訴的對象、案件范圍、具體程序及各協作單位的職責分工做出了規定。
《意見》要求,各協作單位要建立民事支持起訴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支持起訴工作情況,并就協作中發現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溝通交流研討;要建立線索移送機制,互通支持起訴案件線索,及時快速辦理相關案件;要設立專門協作辦公室,負責案件線索的收集、會商等日常工作;要確定專人負責日常信息共享、溝通協調、重大案(事)件通報等具體事務性工作,確保工作銜接順暢、高效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