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jīng)深刻認識到自身行為的社會危害,感謝檢察機關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在今后的生活中,我將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一定好好讀書,以優(yōu)異的成績回饋社會。”被不起訴人痛哭著說道,這是6月29日在會寧縣檢察院召開的公開聽證會上的一幕。
6月29日,二級大檢察官、甘肅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朱玉在會寧縣檢察院主持聽證會,對一起涉嫌詐騙案公開聽證,邀請全國人大代表、甘肅省林業(yè)科學研究院二級研究員姜成英,甘肅省政協(xié)委員、省檢察院人民監(jiān)督員、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拜榮靜,甘肅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主任科員楊豆豆,會寧縣職業(yè)技術教育中心學校辦公室主任張克青,會寧縣法律援助中心律師王錦林作為聽證員,從第三方立場對案件評議。
“檢察聽證是檢察機關深化司法民主建設、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舉措,是落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要求的積極探索,也是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監(jiān)督司法活動的重要方式。通過公開聽證,聽取來自社會各界人員的意見,將檢察權置于陽光下,目的是以公開促公正、以公開贏公信,化解矛盾糾紛,修復社會關系,實現(xiàn)案結事了人和。”二級大檢察官朱玉介紹。
據(jù)了解,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嫌疑人通過網(wǎng)絡聊天認識被害人賈某某后,編造虛假姓名,以談戀愛為名,先后騙取被害人財物25000余元。案發(fā)后,嫌疑人主動退賠全部損失,自愿認罪認罰,取得了被害人諒解。
聽證會上,案件承辦檢察官全面展示了案件事實、證據(jù),詳細闡述了案件定性、擬作不起訴理由及法律依據(jù)。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充分發(fā)表了意見。聽證員現(xiàn)場向犯罪嫌疑人、辦案人提問并發(fā)表意見。朱玉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教育訓誡,要求她認真學法守法、改過自新,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回饋社會。
“該起案件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同意檢察機關對嫌疑人作相對不起訴的處理意見,既消弭了社會矛盾,又給了擬被不起訴人重新回歸社會的機會,實現(xiàn)了法律剛性與司法溫度的有機結合,彰顯了檢察機關的擔當作為。一件看似不起眼的小案,由省檢察院檢察長親自主持,讓我真切體會到了檢察為民情懷。”人民監(jiān)督員拜榮靜表示。
朱玉對聽證活動做了總結,聽證是檢察機關堅持為民司法根本立場的具體體現(xiàn),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有利于實現(xiàn)案件辦理“三個效果”的統(tǒng)一。下一步,全省機關將推動公開聽證規(guī)范化、常態(tài)化,拓展聽證范圍,進一步提升檢察聽證影響力,助力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xiàn)公平正義,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檢察機關司法辦案的滿意度。
近年來,在最高檢的大力推進下,甘肅省檢察機關將公開聽證作為常態(tài)化辦案機制,堅持“應聽證盡聽證”原則,由各級檢察院“一把手”帶頭,有力促進了矛盾糾紛化解,達到案結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