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在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上,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朱玉向大會作了檢察機關積極服務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情況的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時認為,全省檢察機關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做了大量努力,成效顯著。同時指出,在疫情防控常態化的新形勢下,全省檢察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著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用法治保障和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據了解,近年來全省檢察機關始終將優化營商法治環境作為檢察履職的主攻方向和著力點,按照“講政治、顧大局、謀發展、重自強”總體要求和“兩聚焦一結合”工作思路,連續三年將其納入服務中心大局“六項重點工作”,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責主業,延伸服務觸角,提升服務優化營商法治環境質效,為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了檢察力量。
報告全面展示了2018年以來全省積極服務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亮眼成績單:
依法嚴懲危害民營經濟發展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訴職能,突出工作重點,共批捕黑社會性質組織和惡勢力犯罪團伙以暴力、威脅等方法收取“保護費”、強攬工程、阻撓施工、欺行霸市等危害民營企業發展的犯罪968人,起訴1582人。共批捕侵犯民營經濟投資者、管理者和從業人員人身財產安全犯罪3050人、起訴4302人。共批捕侵犯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等各類犯罪845人,起訴1606人。決定逮捕向民營企業索賄受賄、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犯罪20人、起訴75人。
準確把握辦理涉民營企業案件司法政策。先后掛牌督辦3批42件有較大影響的涉民營經濟案件,出臺關于涉民企案件“慎捕慎訴”實施細則,明確11類不批捕、5類不起訴情形,綜合考慮犯罪情節和社會危險性,準確把握捕與不捕、訴與不訴標準,共依法不捕351人、不訴421人、建議適用緩刑93人,堅決防止“構罪即捕”“入罪即訴”“一味從嚴”。對涉民企案件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1632件、速裁程序579件,大幅縮短辦案周期,把辦案對民營企業的影響降到最低。
持續強化對涉民企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開展涉民企刑事訴訟“掛案”及刑事申訴“積案”專項清理工作,共監督立案59件、撤案96人、糾正偵查活動違法50件、解除違法凍結資金382萬元,清理并限期辦結“掛案”71件;對認為確有錯誤的生效刑事裁判,及時啟動糾錯程序15件。開展涉民企案件羈押必要性專項審查,共依法變更強制措施52件。探索開展財產刑執行監督,督促法院追繳或者責令退賠犯罪分子違法所得及孳息166萬元。
切實加強涉民營企業民事行政檢察工作。依法對涉民企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訴和再審檢察建議68件,被采納40件;深入開展涉民企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發出檢察建議28件,通過公開聽證、司法救助等方式,推動解決案件得不到實體審理、權利缺乏有效救濟途徑等涉案企業反映強烈的問題。加大對涉民企虛假訴訟、惡意訴訟和涉案財產執行的監督,共發出檢察建議17件,被采納11件,移送刑事犯罪線索3件。
積極穩妥做好涉民營企業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共立案辦理涉民企公益訴訟案件258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30件,提起公益訴訟21件,85%以上的涉民企公益損害問題在訴前得到妥善解決。
傾盡全力幫助民營企業解憂紓困。深入開展“千人進萬企”大調研大走訪大排查活動,組織全省4001名檢察干警走進14881家商會和民營企業,對收集的涉法涉訴、執法司法環境等方面1532件問題線索,通過協調溝通、掛牌督辦、現場辦公等方式逐項清零見底。會同有關部門加大追贓力度,幫助民營企業挽回損失2500余萬元。
深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深入開展法治宣傳和警示教育,大力宣傳檢察機關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引導企業誠信經營、員工知法守法。針對企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法律政策問題,提供咨詢服務810件次,及時告知民營企業享有的合法權益,幫助其依法維權。
積極參與營商環境綜合治理。編制并印送《宏觀經濟形勢下企業防范經營法律風險50項提示》《民營企業民商事法律風險防控指引》,幫助民營企業查找、管控自身風險,防止違規違法行為造成企業合法權益受損。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和發案規律,提出檢察建議30件,積極協調解決民營企業困難45件,形成處理方案13件,幫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不斷完善檢企服務對接機制。常態化邀請企業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檢察開放日”、座談會等活動,與工商聯建立聯席會議、定期通報、聯合調研和法治宣傳等常態化機制,共召開聯席會議8次,書面通報情況4次,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2次。建成并運行12309檢察服務中心,建立“一站式”互聯網服務平臺,對276件控告、申訴、舉報快速受理、優先辦理。牽頭召開西北五省(區)六方省級院檢察長第一次聯席會議,圍繞優化營商環境等6個方面形成“蘭州共識”,共同服務保障“絲綢之路經濟帶”國內西北段營商法治環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