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來,慶陽市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張軍檢察長“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要求和指示精神,樹牢“辦信就是辦民生”、“辦信也是辦案”理念,全面嚴格落實“七日內程序回復、三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復”制度,切實做到凡事有交代,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多措并舉推動解決問題,讓群眾感受檢察貼心服務。
調動檢察力量,構建信訪合力。成立以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為組長的“信訪維穩應急響應工作領導小組”,堅持檢察長接待日、黨組成員和專委輪值接待制度。控申部門與辦案部門共建群眾來信移送、來信辦理、辦結答復等協同辦理模式,形成了“檢察長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控申部門牽頭處理、相關部門歸口管理”的齊抓共管工作格局,靠實信訪工作責任。
規范回復機制,落實時限要求。本著“便民利民、通俗明了”的辦信原則,慶陽市檢察機關對收到的來信在七日內靈活采取書面、電話、網絡、當面等形式,在統一使用高檢院制定的回復模板的基礎上,盡量采用群眾容易接受的平易化語言,回復信訪人信訪受理情況,做到既規范又高效。對于通過來訪、來電、12309渠道反映的信訪事項,當場答復,并做好接訪記錄,不能當場答復的,在規定期限內答復辦理情況。
規范臺賬建立,及時化解矛盾。建立“一案一臺帳”制度,將所有來信逐件逐人建檔立卡,對匿名來信而無法聯系來信人的備案在冊,一案一檔。及時跟蹤案件辦理情況,建立案件到期預警制度,并及時提醒相關案件辦理人,在三個月內實體性結果答復,共同做好來信人的釋法說理,避免二次上訪或者多次多頭上訪,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依托信訪系統,靈活方式辦案。嚴格按照要求,將所有接收的信訪案件錄入網上信訪系統,實現受理、審查、分流、辦理過程監督管理。程序性回復、二次回復、辦理過程或結果答復及延期答復必須在系統設定時限內完成,杜絕線下違規操作造成責任不清、久拖不辦致使重復信訪。以辦案的方式辦信,使群眾對信訪的流轉清楚,辦理過程明白,結果有預期,增強了檢察機關辦信公信力。
據悉,2019年以來,慶陽市檢察機關共接收各類信訪979件次、其中來信112件、來訪376件392人(次)、12309來電484件、網絡信訪7件。對108件聯系方式有效果、非重復信訪件,均在7日內進行了程序性回復,回復率為100%;受理后辦理部門二次程序性回復86件,回復率為100%。3個月到期辦結答復96件,答復辦理結果80件,答復辦理進展16件,到期答復率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