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某軍國家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2000年3月26日凌晨2時許,救助申請人李某軍在勸阻徐某某行兇時,徐某某手持匕首刺傷李某軍后逃走,李某軍因腰椎受到銳器外力直接刺擊,引起雙下肢活動功能全部喪失,肌肉萎縮,終生喪失勞動能力及生活能力。經鑒定,李某軍屬二級傷殘。案件由岷縣公安局偵查終結后,經張掖市檢察院提起公訴。2001年8月28日,法院判處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賠償李某軍醫藥費等經濟損失72870.80元,被告人徐某某不服判決,提出上訴。2001年11月8日,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生效后,被告人徐某因服刑一直未履行判決確定的民事賠償義務。申請人李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因被告人徐某在服刑,加之家庭生活貧困無支付償還能力,刑滿釋放后也未能支付李某某賠償款,且行蹤不定、下落不明。李某軍未獲得任何賠償。
救助過程:天水市張家川縣檢察院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入戶走訪過程中發現,李某軍系建檔立卡貧困戶,因在張掖市阻止他人打架見義勇為導致二級傷殘,案發后妻子與其離婚,并帶走次女,李某軍生活不能自理,長期需人護理,還需要贍養年事已高的父母、撫育長女,因未獲得任何賠償,只能四處借債支付醫藥費。按照《甘肅省國家司法救助實施辦法》屬地原則規定,“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不論其戶籍在本地或外地,原則上都由案件管轄地負責救助”,張家川縣檢察院立即與張掖市檢察院取得聯系,說明了李某軍的特殊情況。
張掖市檢察院控申部門迅速對該案展開調查。辦案人員與當事人取得聯系并深入了解情況,同時和張家川縣檢察院溝通案件救助的相關事宜,最終商定,由張家川縣檢察院收集申請司法救助的相關材料,由張掖市檢察院調查了解法院案件執行情況并調取相關資料。兩地檢察院相互配合,確定申請人李某軍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由張掖市檢察院向張掖市委政法委申報,為李某軍爭取到4萬元國家司法救助金。同時,辦案人員督促法院盡快推進對被告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的執行。
2019年9月11日,張掖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驅車前往1000公里外的李某軍家中,為李某軍發放了司法救助金。
典型意義:兩地雖隔千里,檢察心系群眾。兩地檢察機關積極主動作為,充分發揮檢察機關職能作用,強化服務意識,緊密配合,及時溝通,攜手紓解民困,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了檢察機關在司法救助工作中的民生關懷和司法溫情。
2.侯某甲國家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救助申請人侯某甲,系曹某故意傷害案的被害人侯某乙之父。1995年2月7日,曹某與同村幾個人在村里看戲時因瑣事與被害人侯某乙發生口角。在回家途中,被害人侯某乙等人追上曹某等人后,侯某乙先持一節枯樹棒擊打曹某。在廝打中,曹某用隨身攜帶的折疊刀在侯某乙背部戳了兩刀,致侯某乙失血性休克,并于當晚死亡。案發后曹某外逃,直至2018年2月2日被抓獲歸案。因該案已過追訴時效,同年11月,臨洮縣檢察院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最高檢于2019年3月25日做出不予核準追訴的決定。
辦理過程:最高檢第一檢察廳辦案人員在辦理核準追訴案件時認為,該案應當盡最大努力做好當事人的和解工作,在此基礎上不核準追訴,更符合法律精神。為做好被害人家屬救助、安撫工作,2019年3月13日,最高檢辦案組成員赴臨洮縣,組織召開了由甘肅省檢察院、定西市檢察院、臨洮縣委政法委、臨洮縣檢察院、臨洮縣公安局等相關人員參加的案件研判聯席會議,就做好雙方當事人及其家屬的工作,盡快啟動國家司法救助程序等舉措達成共識。
臨洮縣檢察院按照會議共識,第一時間啟動司法救助程序,通過前期調查走訪了解到,侯某乙系侯某甲夫婦唯一的兒子,二位老人的女兒也在幾年前自殺,女婿離家出走,二老撫養兩個正在上學的外孫,生活極其困難,2013年12月被所在村確定為精準扶貧建檔立卡戶。考慮到司法救助程序周期較長,經協商,由臨洮縣檢察院提前墊付5萬元司法救助金,以解侯某甲夫婦生活上的燃眉之急。同時,辦案人員對雙方當事人耐心細致的勸解說服,促使曹某親屬自愿給付侯某甲5萬元的經濟賠償。
臨洮縣院申報救助資金后,定西市委政法委決定給予侯某甲一次性救助7萬元。2019年8月22日,臨洮縣院分管檢察長和辦案人員一同將剩余的2萬元救助金親手送到了救助申請人侯某甲的手中。在司法救助同時,臨洮縣檢察院積極與侯某甲所在的鄉政府聯系對接,為其落實了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產業獎補等各項扶貧政策,盡最大努力改善了侯某甲一家的經濟和生活條件,解除了他們的后顧之憂。
典型意義:檢察機關恪守客觀公正的立場,秉持為民司法的情懷,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和當事人特殊情況,大膽嘗試,主動作為,先行救助,解決當事人的燃眉之急。把司法救助和服務脫貧攻堅工作緊密結合,在開展司法救助的同時,積極與當地政府聯系對接,幫助建檔立卡戶落實各項扶貧政策,使老有所依,幼有所養,獲得當地群眾一致好評。
3.陳某某國家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救助申請人陳某某,女,漢族,學生,系原案被害人。2019年7月,被告人陳某興采用捂嘴、毆打暴力手段,對陳某某實施強奸。2019年10月,法院判決被告人陳某興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救助過程:蘭州新區檢察院控申部門收到該案線索后,檢察人員主動前往學校、扶貧部門和醫療機構,了解核查被害人及其家庭狀況,并依職權主動告知被害人親屬可以申請國家司法救助。就被害人心理創傷及治療問題,檢察人員走訪蘭大二院專家和省級心理咨詢師,咨詢治療方案和費用情況,經蘭州大學第二醫院醫生為被害人陳某某診斷后認為,被害人系未成年人,性侵行為對其身心造成了極大損害,需要盡早進行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輔導。陳某某家為建檔立卡貧困戶,無力承擔對其進行心理等方面的治療費用。綜合上述情況,蘭州新區檢察院決定對被害人予以救助,并于2019年11月29日向陳某某發放了10萬元司法救助金。同時,給陳某某的監護人送達了“致家長的一封信”,詳細告知家長作為監護人的權利與義務。為加強救助資金監管,該院進一步細化救助措施:一是讓其監護人出具保證書保證將這筆救助金全部用于陳某某本人;二是邀請蘭州新區婦女工作委員會共同對救助金的使用進行監督;三是積極同銀行溝通,采取限額支取的方式保障救助效果;四是積極同蘭州新區教育體育局溝通協調,爭取政策傾斜,為陳某某落實轉學等事宜,實現了聯合救助。
典型意義:本案是蘭州新區檢察院辦理的首例未成年人國家司法救助案,也是該院對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實踐。在本次司法救助中,檢察機關主動審核、救早救急,建立了“司法救助+心理治療+共同監管”的1+N多元化救助體系,切實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體現了司法溫暖和檢察情懷。
4.王某某國家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救助申請人王某某,女,34歲,漢族,初中文化,甘肅金塔人,系何某某故意殺人案(未遂)被害人。王某某與罪犯何某某原系夫妻,二人常因經濟拮據、子女撫養費用等問題發生爭執,夫妻感情不和,王某某向法院起訴解除與何某某婚姻關系。2019年1月16日14時許,何某某按照通知到法院應訴,用手提包藏匿一把菜刀,預謀砍殺王某某,在金塔縣法院東壩法庭門前等待開庭過程中,何某某在子女撫養費用承擔問題征詢王某某意見被拒后,掏出菜刀猛砍王某某頭面部數刀,王某某受傷倒地后,何某某又揮刀砍剁王某某腳踝部位,將王某某左腳腳踝砍斷。經鑒定,王某某的傷情為重傷二級。法院判決何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后法院判決二人離婚。案發后王某某未獲得任何賠償。
救助過程:申請人王某某向金塔縣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請,金塔縣院于當日受理后進行了審查。王某某因傷情嚴重只能臥床休息,無法從事體力勞動,住院花費數額較大,也沒有獲得其他社會救助,經審查符合救助條件。金塔縣院立即報送縣委政法委審核,并多次向政法委請示協調,為王某某爭取到6萬元的司法救助資金,資金撥付后及時向申請人發放。
典型意義:該案是金塔縣院首例國家司法救助案件。罪犯和被害人的特殊關系導致被害人很難通過訴訟獲得賠償,被害人生活困難,幾乎陷入絕境。金塔縣院受理案件后快速審查辦理,積極爭取同檔次內最高額救助資金,為被害人后續治療提供了資金幫助,緩解了被害人生活和精神壓力。
5.逄某軍國家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救助申請人逄(pánɡ)某軍,64歲,漢族,山東青島人。系原案被害人。2004年12月前,被告人呂某在白銀市白銀區逄某軍的副食經營部打工期間,乘逄某軍熟睡之機,持鐵錘在逄的頭部等處擊打數下,致逄昏迷后,搶得現金1萬元、手機兩部。經鑒定,逄某軍頭部傷情屬重傷,綜合評定為三級傷殘。2009年,甘肅省高級法院以呂某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逄某軍直接經濟損失346408.23元。原案判決生效后,申請人逄某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呂某家中無人對逄某軍民事部分進行賠償,導致賠償款一直無法執行到位。
救助過程:白銀市檢察院受理后對該案進行了審查核實。為解除救助對象行動不便往來奔波之苦,同時確保救助材料的真實性,在書面審核的基礎上,白銀市檢察院控申部門承辦檢察官通過電話與救助申請人積極溝通,運用微信視頻方式進行了接訪,填錄了基本信息、聽取了其主要訴求、審查了其居住條件、查看了有關證明材料,同時還向鄰居了解了申請救助人生活現狀。經核查,申請人逄某軍因該案造成生活不能自理,殘疾證顯示其為肢體殘疾二級,因無錢醫治而無法就醫,而其妻子亦在案件發生后不久與其離婚,目前靠低保和乞討為生,生活十分困難。白銀市檢察院認為逄某軍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經報請白銀市委政法委同意,于2019年11月20日對逄某軍給予國家司法救助20萬元。
典型意義:本案系檢察機關運用互聯網方式辦理案件,對因案致貧的刑事被害人給予司法救助的典型案例。因申請人逄某軍家住青島市,路途遙遠且其本身腿腳不便,檢察人員通過微信視頻方式與申請人溝通、核實有關情況,使其免于來回奔波之苦,為申請人提供了便利。最終給予申請人20萬元的國家司法救助金,幫助其走出困境,體現了檢察機關在司法救助工作中的人文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