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金昌市院召開貫徹落實“三個規定”調研座談會,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羅新超主持會議。
會上,羅新超結合“三個規定”出臺的背景及高檢院《關于建立過問或干預、插手檢察辦案等重大事項記錄報告制度的實施辦法》,與參加座談的同志集體學習了最高檢“狠抓‘三個規定’落實,筑牢廉潔司法‘防火墻’”主題新聞發布會主要內容。羅新超就如何貫徹落實好“三個規定”帶頭進行了發言。各業務部門負責同志、員額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分別從各自業務工作、業務部門間的工作聯系、對下業務指導、書記員管理等角度,談對如何執行好“三個規定”的認識、看法。
羅新超指出,通過調研座談,大家對“三個規定”等規范性文件的重要性認識更加明確,對貫徹落實依法治國要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規范自身司法行為,習慣在受監督的環境下工作形成了共識。
羅新超要求,全院干警要嚴格貫徹執行“三個規定”以及高檢院的《實施辦法》,恪守法律,堅持原則,公正司法,不徇私情。要正確區分具體工作中上下級之間的領導、監督職責和違反規定干預、插手、過問案件的界限。要進一步深化“三個規定”和《實施辦法》的學習,提高加強規范執行“三個”規定重要性的認識。要加大對“三個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紀違規人員要進行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