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院與天水市司法局研究制定了《關于刑事案件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建立值班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進一步推進貫徹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發揮值班律師在認罪認罰案件中的職能作用,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提高辦理刑事案件的質量與效率。
《實施意見》具體從建立認罪認罰案件律師值班制度、建立值班律師人才庫、明確派駐值班律師主要工作職責和工作方式、建立認罪認罰案件律師值班協調機制等方面提出了指導意見。重點對值班律師的權利和義務進行了明確,切實解決值班律師在實際執業過程中職責不清、權利得不到充分行使和保障等問題,最大限度為派駐值班律師參與認罪認罰案件的辦理提供便利條件。同時,根據天水市刑事案件的數量和律師資源狀況,對工作時間和工作方式進行了科學合理的安排,充分體現了原則性和靈活性的有機統一,以確保認罪認罰案件辦理的質量和效率。
《實施意見》出臺后,天水市檢察機關和司法部門迅速按照《實施意見》要求,在兩級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設立了值班律師工作崗,并為值班律師配設了認罪認罰案件辦理專門辦公區域,進一步保障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提高全市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率,助力營造更加公正、高效、透明的司法環境。目前,天水市檢察機關認罪認罰案件派駐值班律師已實現了全覆蓋,值班律師均已到崗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