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張掖市人民代表大會第四屆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張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對全市各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及個人支持檢察公益訴訟工作提出了要求。
這是全省首家市級人大常委會出臺專項決定支持檢察公益訴訟,也是全省首家市級人大常委會支持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新領域探索。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是新時期黨中央賦予檢察機關新的歷史使命,是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要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拓展公益訴訟案件范圍,加大對嚴重違法行為處罰力度,實行懲罰性賠償制度。
《決定》要求,檢察機關要堅持黨的領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于公益訴訟工作的決策部署,切實履行公益訴訟主體責任,確保檢察公益訴訟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全市各級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要充分認識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接受法律監督的自覺性,積極支持和配合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工作,共同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決定》要求,檢察機關要認真履行法定職責,準確把握工作要求,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要以服務大局為中心、以維護公益為核心,確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要緊緊圍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英烈權益保護等領域,加強對脫貧攻堅、城市建設與管理、鄉村振興、公共衛生安全等領域的監督力度。
對于公益司法保護新領域,《決定》明確提出,檢察機關要積極探索拓展,在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的基礎上,充分利用檢察公益訴訟訴前程序實現保護公益的目的。
《決定》還適時納入了疫情防控的有關內容,要求檢察機關立足檢察職能,積極參與疫情防控、自然災害等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的社會面治理,對野生動物資源保護方面的監管漏洞,積極應用檢察建議、提起公益訴訟等法律監督手段,促進依法行政,及時回應群眾關切,體現了司法實踐與地方立法的高度融合。
《決定》就形成公益訴訟工作合力,明確要求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要加強與檢察機關的協作配合,建立健全多部門協作聯動機制、信息溝通機制、公益訴訟工作常態化聯系機制、案件線索雙向移送機制,確保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得到及時有效保護。
《決定》還要求全市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加強對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監督,對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審判機關依法辦理公益訴訟案件的監督,保證《決定》切實貫徹實施;各級人民政府要將行政機關公益訴訟工作情況納入績效考核范圍;監察機關要依法查辦涉及公共利益受損的違法問題,對公益訴訟中公職人員的履職情況進行監督、調查和處置。
公益訴訟是以法治方式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重要制度安排。近年來,張掖市檢察機關共摸排各類公益訴訟案件線索520件,立案503件,提出訴前檢察建議446件,提起訴訟26件。《決定》的審議通過,將進一步凝聚社會共識,督促和支持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為建設幸福美好新張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