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檢察院還來關心我們家小光,太感謝你們了,也請檢察官放心,我們一定照顧好小光……”日前,在肅南縣明花鄉小光姑父家中,小光姑父向前來調查慰問的檢察官表示謝意,并且表示在照顧好小光生活起居的同時對小光的心理健康發育也多加關注。
這是肅南縣院未檢部門關愛事實孤兒行動的一個縮影。今年一月份,由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12個部門聯合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正式實施,肅南縣院積極行動,依法履職,在疫情防控期間把對“事實孤兒”的關愛落到實處。
全面摸排促履職
“事實孤兒”,指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生自由的措施、失聯情形之一的兒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上述情形的兒童。“他們既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高發群體,又是未成年被害人的主要群體,解決他們的生活監護和社會保障問題,對于他們的健康成長至關重要,也關系到社會未來的安全與穩定。”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廷表示。
為全面掌握情況,肅南縣院未檢部門聯合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前往該縣民政部門和鄉鎮、社區了解情況,對全縣范圍內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基本情況進行了調查摸排,并就民政部門在疫情防控期間對相關弱勢群體現狀尚未完全摸透的情況向民政部門發出了工作提示函,建議民政部門密切關注對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孤兒等弱勢群體的幫扶和關愛,加強同各鄉鎮、社區(村)的溝通聯系,深入排查重點摸排疫情期間因監護人死亡、生病、隔離、被臨時異地管控等特殊情況增加的“臨時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確保防護救助物資向弱勢群體傾斜。
“我們也是第一次用工作提示函的方式提醒督促行政機關加強履職,此種方式相對于檢察建議較為緩和,特別在疫情防控期間,基層工作人員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還要參與社區防控,我們在履行監督職責時就更要注重方式方法,堅決做到‘到位不越位、幫忙不添亂’,達到多贏共贏的效果。”該院第一檢察部負責人趙偉強介紹。
收到提示函后該縣民政部門高度重視,針對提示函中提到的問題進行了全面梳理摸排,共摸排留守兒童49人,困境兒童167人,孤兒5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2人,有11對老人和兒童單獨居住,在檢察機關和民政部門的建議下,鄉鎮和社區均對轄區內弱勢人群加強了關心照料。
走訪慰問送關愛
“孩子們究竟過的怎么樣,得親眼看一看才能放心”,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他們驅車往返600多公里,來到肅南縣明花鄉和馬蹄藏族鄉實地走訪了2戶“事實孤兒”家庭,察看了房屋結構、生活設施,向隔壁鄰居了解撫養家庭是否融洽,對撫養人家庭收入、健康狀況、有無獲得過救助等情況一一摸清查實,詳細詢問了孩子們的生活、學習及心理狀況和存在的實際困難,向他們贈送了科普讀物、生活日用品和口罩等物資,鼓勵孩子們積極向上、努力學習,并囑托學校老師對他們身心健康的加強關注。
在明花鄉小光的姑父家,檢察官詳細詢問了小光的生活、學習及心理狀況。小光姑父談到,家里原本就有兩個孩子,生活條件并不富裕,這幾年為了生計,忽視了對孩子們的學習教育,小光在學習上不是很用心。檢察官查看了小光的寒假作業并和他交流談心,鼓勵他多用心用腦,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長大要做對社會有用的人。
在得知小光家每月并未收到1320元保障金時,檢察官立即打電話向民政部門核實,得知原來2019年底已按一類低保每月335元的標準發放了今年第一季度的補助金,今年第一季度就按差額發放了剩余部分,于是耐心的向他們作了解釋。
家住馬蹄藏族鄉的小峰,他的父親于2012年因瑣事沖動殺死了他的母親,因此被判處無期徒刑。年僅4歲的小峰成了事實孤兒,被外公、外婆收養。檢察官在實地調查時給他們送去了慰問品,小峰外婆告訴檢察官,他們老兩口年事已高,二人除了每年的草原補償款再無任何經濟來源,想給小峰更好的生活條件,但真的無能為力。好在今年1月初小峰被民政部門認定為“事實孤兒”,每月可以領取固定的救助金,學習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在政府部門的幫扶下,‘事實孤兒’的家庭生活狀況有了很大改善,但對事實孤兒的幫助,不能僅靠某個部門單打獨斗,而是需要社會各界的持續關注。作為檢察機關,我們要從本職出發,各業務部門聯動,從支持起訴、督促相關部門履行職責和發動社會力量立體救助等多方面為事實孤兒提供幫助,傳遞檢察溫度。”曹建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