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玉門市法律援助中心駐玉門市人民檢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掛牌成立,這標志著酒泉市首個檢察機關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投入運行。市政法委副書記李培峰、玉門市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晉方共同為玉門市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市法院、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相關領導、律師代表及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約檢察員、市檢察院全體干警參加了揭牌儀式。
揭牌儀式后召開了座談交流會,會上,王晉方強調,多年來,玉門市院和司法行政機關在律師參與化解信訪矛盾等協作中取得了成功的經驗,今后,在工作站的運行中,要圍繞“四好”目標,積極扎實開展工作:一要服務好。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是司法行政機關及法律援助機構進一步拓寬法律援助服務渠道的具體措施,也是人民檢察院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提高法律監督能力的重要舉措,要不斷拓寬服務覆蓋面,提升服務效能、創新工作舉措,細化服務措施,堅持初心、耐心、細心、愛心、公心、誠心、熱心的“七心”工作理念,在維護困難群眾和特殊群體的合法權益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二要引導好。以制度為引領,規范程序,為沒有辯護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程序選擇建議、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對檢察機關定罪量刑建議提出意見,對涉法涉訴的合理訴求,能夠引入司法程序的,引導信訪群眾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做到案結事了,定紛止爭,為維護玉門經濟社會和諧穩定作出應有貢獻。三要銜接好。工作站的成立,將進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與人民檢察院業務工作的銜接配合力度,拓寬法律援助服務渠道,最大限度地保護經濟困難的訴訟當事人及時獲得法律援助與司法救助,實現法律援助服務與檢察機關“司法為民”、法律服務無縫銜接。工作站要不斷健全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和措施,加強兩機關的銜接、溝通、配合,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四要落實好。工作站的成立不僅僅是掛牌這樣一個形式,而是要通過搭建這樣一個平臺,最大限度的發揮法律賦予我們的職能作用,實實在在的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讓群眾切實感受到司法的人文關懷和法律的公平正義,將工作落實到位,并長期堅持。
工作站成立后,市司法局將派駐律師值班開展工作,將前期共同建立的律師以第三方身份參與化解涉法涉檢信訪工作的成果發揚光大,為多元化化解矛盾糾紛和充分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提供一個更加便捷的渠道,切實發揮新時代檢察機關和司法機關在維護人民合法權益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