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本院審查并兩次退回補充偵查,認為玉門市公安局認定被不起訴人劉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害人曹某某右尺骨骨折是否為被不起訴人劉某某所致,現有證據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得出唯一排他的結論,本案不符合起訴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四款的規定,決定對劉某某不起訴。”這是在玉門市院新建成的宣告室內,正在對不起訴案件進行公開宣告的現場。
據了解,玉門市院為順應司法體制改革,建成了集不起訴案件公開宣告、公開審查聽證、遠程視頻庭審為一體的“多功能聽審室”,配備電子顯示屏、群眾旁聽區、辯護人席位等,設備齊全、功能多樣。在規范宣告、公開審查聽證場所的同時,不斷延伸公開宣告效果,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好、更優、更實的檢察服務,充分發揮了玉門市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人文性、創新性、新穎性的特點,是檢察為民的又一新功能。
對不起訴案件進行公開宣告,由檢察人員現場對被不起訴人進行法治教育。一方面,規范的宣告場所有助于增強宣告的莊嚴性和儀式感,增強人民群眾的法治信仰,維護法律權威性和嚴肅性,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威懾力,對被不起訴人具有警醒作用。另一方面,將公開宣告作為普法課堂,由檢察人員現場進行釋法說理、警示教育,是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的充分體現,對提高群眾的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引導群眾理性、合法維權,正確處理矛盾糾紛,形成群眾知法、敬法、尊法、守法意義深遠,為家庭和睦、社會和諧穩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環境。不起訴案件公開宣告給人留下深刻印象,不僅傳遞著檢察機關以公開透明的辦案方式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新期待的強烈信號,也表明新時期檢察機關辦案模式的新變化。自不起訴案件公開宣告以來,玉門市檢察院已對12名被不起訴人進行了公開宣告和釋法說理,此項工作現已成為玉門市檢察院常態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