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上午,慶陽市院檢察長張志利列席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年第13次審判委員會會議,這是該院檢察長首次列席同級法院審委會會議。會議由法院院長李明主持召開。
會上,張志利對1起抗訴案件從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政治效果三個方面談了檢察機關支持抗訴的意見;對1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件從犯罪構成、事實認定、證據分析、法律適用等方面談了意見,獲得了審委會的采納。張志利和李明分別就檢察長列席審委會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張志利指出,檢察長列席審委會,是新形式下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一項新要求,也是賦予依法治國內容的新內涵。作為檢察機關來講,檢察長列席同級審委會有三個方面的考量,一是有利于把檢察機關在案件方面的意見向審委會匯報,為審判機關在案件的決策過程中提供參考,促使案件決策更加公平、公正。二是有利于更好地了解法院審委會決策案件的過程,使檢察機關和法院之間的認識分歧能夠得到有效管控。三是有利于求同存異,使審委會形成的決定在檢察訴訟環節以及向公安機關延伸的過程當中,能夠達成共識,使案件按照訴訟程序順利進行。
李明表示,歡迎檢察機關指導、監督法院的審判工作,對檢察院理解支持法院工作表示感謝。邀請檢察長列席審判委員會,主要是認真貫徹執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自覺接受檢察機關對法院訴訟活動的監督,切實提升辦案質量。
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全體成員參加了會議。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案件承辦人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