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白銀市院組織開展全市公訴案件質量評查活動。本次案件評查以自查和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市院評查前要求市院及各縣區院先行自查,隨后結合各單位前期的自查報告,有針對性的抽選出兩級院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份辦理的撤回起訴案件、不起訴案件以及部分起訴案件三大類案件共120個案件進行重點評查。
為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市院制定了詳細的評查方案,抽調各縣區院的公訴科長和業務骨干共計7人組成評查工作組,在市院集中統一進行評查。本次評查嚴格按照《人民檢察院案件質量評查工作規定(試行)》確定的評查標準和方法,客觀、公正、全面地對案件質量作出評價。評查結束后,工作組召開評議討論會,對評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深入分析討論,對通過評查發現的問題逐案進行評議,對存在的法律文書、系統應用中易發、常見問題以及程序違法問題和證據審查、法律適用等實體問題,提出了改進意見,對發現的瑕疵案件進行了反饋跟蹤,并有針對性地形成評查報告,為案件質量改進提供指導。
通過評查發現,與往年相比,今年評查發現的問題明顯減少,但辦案不規范、不嚴謹、標準不高的現象仍然存在,市院要求各縣區院公訴部門須進一步引起重視,認真整改,嚴格按照法定標準和程序辦案,引導干警牢固樹立程序與實體并重的執法觀念,不斷提升辦案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