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隴南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聯合出臺了《關于支持全市檢察機關依法開展公益訴訟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強調,檢察機關要加大工作力度,突出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等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加強對行政違法行為、嚴重侵害公益行為的監督。嚴格執行訴前程序,充分發揮檢察建議功能作用,依法提起訴訟,增強公益保護實效。正確處理依法保護公益與促進經濟發展、監督糾正行政違法行為與支持行政機關依法履職等重大關系,努力實現司法辦案法律效果與政治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進一步完善辦案流程,建立健全公益訴訟制度體系,切實提升檢察機關監督能力和司法規范化水平。健全完善與紀檢監察機關案件線索移送反饋機制,形成監督合力。主動及時向黨委、人大報告公益訴訟工作,虛心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不斷改進和加強公益訴訟工作,提升公益訴訟工作水平。
《意見》要求,行政機關特別是行政執法部門要增強接受司法監督的自覺性,完善行政信息共享機制,與檢察機關建立行政執法信息共享平臺,向檢察機關開放行政執法信息數據庫,不得設置信息壁壘和障礙。對于檢察機關已經立案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需要行政機關配合調查核實的,行政機關應當積極配合;要建立日常聯系溝通工作機制,確定分管領導及負責部門,邀請檢察機關參加行政執法專項檢查工作,商請檢察機關提供法律咨詢,及時互通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移送、違法行政行為整改等情況;要高度重視行政公益訴訟的訴前程序,收到檢察建議后,對照檢察建議全面自查,對確屬行政不作為或者違法行使職權的,應積極主動履行或者糾正違法行為,對整改落實情況在相關績效和法治考核中予以體現;要充分尊重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提起公益訴訟的權力,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檢察機關撤訴,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人民法院受理和審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被訴行政機關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的意見》要求,認真做好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提高答辯舉證工作質量,不得拒絕或者無正當理由延遲答辯舉證。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開庭,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人民法院裁判生效后,被訴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自覺履行;要增強依法行政意識,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切實發揮保護公益主要承擔者的作用,注重從源頭上預防行政不作為、亂作為;要加強對行政公益訴訟個案的剖析和類案的研究,及時解決制度漏洞,完善管理,健全長效工作機制。通過行政公益訴訟提升依法行政意識,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全面、正確、及時履行法定職責,切實防止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發生。
《意見》要求,人民法院要深入研究公益訴訟審判工作職責任務,準確把握檢察機關作為公益訴訟機關的特殊性,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支持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要與檢察機關共同完善案件管轄、庭審程序、裁判執行等公益訴訟相關工作機制,共同研究解決舉證責任、證據標準、庭審規范等方面的新情況、新問題,嚴格依法及時受理,及時開庭審理,及時作出公正裁判。同時,加強裁判執行工作,與檢察機關研究建立執行情況評估、強制執行、執行不力責任追究等制度,共同維護法治權威。各縣(區)黨委、政府要將支持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納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定期聽相關工作情況匯報,幫助解決重大問題。市縣(區)黨政領導干部要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有關要求,不得插手、干預公益訴訟,同時積極支持檢察機關排除、抵制對公益訴訟案件的不當干預。
《意見》指出,檢察機關要結合司法責任制改革,進一步完善內設機構,設置相對獨立的工作部門負責公益訴訟工作。市縣(區)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加強對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的監督,有計劃地聽取和審議有關工作情況的報告,適時組織開展執法檢查、視察調研,督促檢察機關不斷改進和加強工作,督促行政機關依法辦理檢察機關提出的檢察建議。人民政協要加強民主監督,推動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落地落實。市縣(區)宣傳部門要加大對公益訴訟的宣傳力度,積極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司法行政部門要把公益訴訟納入普法宣傳,切實增強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以及公民、法人的法治理念和公益保護意識。要嚴肅宣傳紀律,杜絕不當炒作,對于人民群眾廣泛關注、有較大影響的案件,及時發布案件信息,公開辦案進展,回應社會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