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政府下發《關于公布2017年省級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名單的通知》,蘭州市院被評為“2017年省級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
近年來,該院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緊緊圍繞生態文明建設,以創建綠色節能低碳新生活為目標,以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建設節約型示范單位為抓手,不斷加強規范化管理水平,堅持全院一盤棋,從領導率先垂范做起,從每名干警日常工作做起。始終把“堅持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作為改進工作作風的舉措之一,先后制定出臺了《蘭州市人民檢察院執法執勤、公務用車暫行管理規定》、《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財務管理規定》、《電子公文處理暫行辦法》和《關于切實改進工作作風的實施細則》等制度,并向各部門和廣大干警發出“七個一”節能降耗倡議書。嚴格控制辦公經費支出,從會議經費預算、審核管理,減少會議數量、縮小會議規模、不懸掛會標、不擺放鮮花等做起,著力減少通信、車輛、空調、電梯等費用支出。堅持修廢利舊、循環使用,嚴格執行機關財務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公務接待經費指標控制和公務卡結算制度,建立部門辦公耗材、公車使用公示和通報制度,有效降低公務接待使用經費,杜絕公車私用,節約辦公能耗。
該院干警積極響應號召,從節約“一度電、一滴水、一張紙、一升油、一支筆、一粒米、一分錢”做起,逐步養成了良好的工作習慣,進一步強化了“勤儉節約建院、低碳綠色辦公”的理念,充分發揮了檢察機關在建設節約型社會中的表率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