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銀市院制定出臺了《白銀市檢察機關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參與社會治理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五個方面對全市檢察機關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參與社會治理工作作出了規定。
《意見》提出了踐行“楓橋經驗”的工作思路和基本要求。《意見》要求全市檢察機關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高檢院張軍檢察長關于打造新時代“楓橋經驗”檢察版的講話精神為目標,廣泛借鑒和吸收各地“楓橋經驗”的做法,積極參與社會治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著力遏制和減少涉法涉訴非正常訪發生,進一步發揮檢察機關服務大局、維護穩定的積極作用,形成可借鑒的白銀檢察經驗。
《意見》提出踐行“楓橋經驗”要聚焦主責主業。《意見》要求在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嚴重刑事犯罪的同時,對輕微刑事案件加大寬緩刑事政策執行力度,貫徹“少捕、慎訴、少監禁”的司法理念,擴大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非羈押措施、附條件不起訴等制度的適用。著力加大辦理公益訴訟案件力度,突出治理破壞生態環境、危害食品藥品安全、侵犯國有財產、違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等侵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問題。充分發揮檢調對接、檢法聯調等作用,努力把問題解決在當地、矛盾化解在基層。
《意見》提出踐行“楓橋經驗”要促進矛盾源頭防控。《意見》提出要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主動參與基層政府和基層組織風險矛盾防控,定期對本地區涉法涉訴信訪開展綜合風險評估,開展矛盾聯調、問題聯治、工作聯動,形成矛盾化解合力。深入開展檢校共建、檢社合作,增強未成年人法治意識,從源頭上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和不法侵害。積極參與“12.4”等法制宣傳活動,開展模擬法庭、檢察官以案釋法、辦案故事、庭審直播、微電影等豐富多樣的宣傳活動,為提升人民群眾法律意識貢獻檢察力量。繼續完善社區矯正信息平臺的建設,全面暢通監外執行法律文書交付和執行過程的信息溝通渠道,切實降低監外執行罪犯的脫管漏管率和重新犯罪率。
《意見》提出踐行“楓橋經驗”要防范執法辦案風險。《意見》把釋法說理貫穿到執法辦案始終,聽取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辯護人意見,深入開展公開聽證、公開答復等活動,增強息訴化解工作的社會公信力和支持度。加強對涉眾型犯罪案件、群體性事件引發的刑事案件和網絡媒體炒作案件等敏感案件的風險預警,做好輿情應對與引導工作。推進集控告、申訴、投訴、咨詢、查詢于一體的“12309”檢察服務中心建設,拓寬信訪訴求表達渠道,建立風險矛盾信息共享和防控化解聯動平臺。
《意見》提出踐行“楓橋經驗”要依靠多方合力化解矛盾。制定內外合力息訴息訪制度、律師參與和代理申訴案件、第三方介入公開聽證等制度,形成多元化息訴化解的工作格局。繼續深化第三方介入信訪案件、律師參與代理申訴案件、值班接訪工作機制,增強檢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主動開展司法救助,向符合救助條件的刑事被害人告知國家司法救助權利,把“貧困戶、軍人軍屬、殘疾人、未成年人”四類人群作為重點救助對象,做到“應救盡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