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酒泉市院從機構架設、督察制度、督察方式、督察載體等方面不斷健全完善檢務督察工作,積極探索出一條以內部監督為主、外部監督為輔的督察長效新機制,為檢察工作科學發展和鑄就過硬檢察隊伍提供了堅強的紀律保障。
該院成立了以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為督察長的檢務督察委員會,由紀檢監察部門牽頭督察,案管、政治部、研究室及辦公室等部門全程參與,抽調4名業務精干的青年干警充實兼職督察員隊伍,改變以往專職督察員人員少、年齡老化、業務能力偏低、“外行督察內行”等弊端。該院根據職能分工,確立監察室、政治部、研究室、辦公室、案管辦等責任部門,分別對執法執紀、機關效能、執法辦案中廉政風險評估、案件質量等重點事項負責督察,參與處室集體聯動、評查監督,并在月底、季末由監察室匯總情況、統一通報,召集被督察對象集中反饋問題,規范司法行為、強化機關效能、督促落實整改。年初結合上級院重大部署和本院工作重點,制定督察計劃。每季度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總結上季度督察情況,梳理、分析、匯總檢察工作和隊伍建設中存在問題,形成督察季度報告。同時,根據督察內容和具體工作需要,通過專項檢查、暗訪督查、現場巡查及調看錄像資料等方法,對日常考勤、公務用車、上班紀律、執法辦案等方面開展日常檢務督察,常抓不懈,直至抓出成效。
今年以來,該院共對干警遵守考勤上班、禁酒令、《檢察人員八小時以外行為禁令》、辦案紀律和車輛管理等制度情況進行3次督察,對控申接待、案件受理、律師閱卷和鄉鎮檢察室等窗口服務情況進行2次督察,對發現干警廉政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2人次提醒約談,及時督促整改了潛在的問題。該院結合對部門、干警個人的《績效考評辦法(試行)》,設計了履職績效情況一覽表,將履職情況細化到具體崗位和每位干警,并實行周報告、月督察、季考核,半年、年終總結考評,使院領導和檢務督察部門能直觀地、動態地了解和掌握全年的工作部署落實情況、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確保檢令暢通,為年終考核尤其是個人獎懲提供依據。該院結合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公車使用管理情況等進行督察。今年以來,在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等重大節假日等關鍵節點,共開展監督檢查5場次。通過督察,全市檢察機關工作作風有了明顯改善,工作效率有了顯著提高。
該院突出八類案件督察,對不起訴、改變定性、減少罪名、減少犯罪事實、無罪判決、不捕等八類案件,嚴格執行“一案三卡”內部監督制度,即辦案告知卡、廉潔自律卡、回訪監督卡,并報紀檢監察部門備案,及時反饋、整改,持之以恒地規范司法行為。對高檢院、省檢察院安排部署的專項檢務督察工作,及時制定工作方案,要求內設機構先行自查自糾,報送自查整改報告,紀檢監察部門在此基礎上進行明察暗訪、“回頭看”乃至以追責倒逼整改措施不打折扣地落實。
該院通過強化外部監督,提升檢務督察的公信力。該院在辦公樓一樓顯眼位置、控申接待大廳門口分別設置投訴箱、舉報箱,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群眾舉報、投訴,及時發現干警違法違紀苗頭、線索進行查處。通過“陽光檢務”、檢察開放日法制宣傳欄和門戶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開檢察工作動態、辦案流程、辦案程序、辦案情況等信息,在方便群眾了解、查詢的同時,自覺接受群眾監督。每半年召開一次黨風廉政建設聯系會議,通報檢察工作情況,征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區工作者等社會各界人士對檢察工作的意見建議,并善始善終進行整改反饋。
該院出臺了《酒泉檢察機關執法辦案內部監督暫行規定》和《錯案責任追究辦法》等規定,通過細化檢察業務工作規則和流程,努力讓每個崗位、每個辦案環節都有據可依、有章可循。建立督察情況通報制度,明確檢務督察通報的工作程序及通報范圍,利用內網“通知通告”、“廉政之窗”等欄目及一樓大廳電子屏,發布檢務督察通報。今年截止4月底共發布相關通報3次,既保證干警的知情權、監督權,又發揮通報事項的正面示范與反面警示作用。建立責任追究制度,今年2月份,該院紀檢監察部門集中力量對視頻會議會風會紀進行了督察,在《督察通報》中明確重申了市院黨組的規定:會風如作風,今后,凡因會風會紀問題受到點名通報1次的基層院或市院處室,市院將對其主要負責人和監督責任人進行約談提醒;受到點名通報2次的,市院將對其主要負責人和監督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受到點名通報3次的,市院將對其主要負責人和監督責任人進行問責,以維護黨紀政紀和檢察紀律的權威。